2025年1月6日,欧盟向WTO提交三份通报,分别为G/TBT/N/EU/1102,G/TBT/N/EU/1103,G/TBT/N/EU/1104旨在发布欧盟RoHS的钢合金、铝合金、铜合金,高熔点焊料,电气和电子元件中玻璃陶瓷的铅豁免修订草案。以上修订草案自发布之日起将开展为期60天的征求意见,并计划于2025年3月通过。
(一)
(一)钢合金、铝合金、铜合金拟议修订如下:G/TBT/N/EU/1104通知中,RoHS附录III中的6(a), 6(a)-I, 6(b), 6(b)-I, 6(b)-II 和 6(c)被新的条款取代。
* 豁免不适用于供应给一般公众的电子电气设备,如果电子电气设备或其可接触部分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但是,如果下列情况均能证明,则豁免适用:
- 从此类电子电气设备或任何可触及部件(无论是否涂覆)每小时释放铅的速率不超过0.05 μg/cm2(相当于0.05 μg/g/h);
- 对于涂层物品,涂层足以确保在至少两年的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电子电气设备使用条件下不超过该释放率。
备注:如果电子电气设备或电子电气设备的可触及部分尺寸小于5厘米,或者具有该尺寸的可拆卸或突出部分,则认为儿童可以将其放入口腔中。
(二)
(二)高熔点焊料拟议修订如下:G/TBT/N/EU/1102通知中,RoHS附录III的7(a)被取代更新。
(三)
(三)电气和电子元件中玻璃陶瓷拟议修订如下:G/TBT/N/EU/1103通知中,RoHS附录III中的7(c)-I和7(c)-II被新的条款取代,并新增7(c)-V和7(c)-VI。
第7(c)-I和7(c)-II条由以下内容替代:
增加以下第7(c)-V条和第7(c)-VI条: